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
    ● 本次为工大集团担保数量:人民币149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6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7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公司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90万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有关担保的法律手续。
    截至2005年末,本公司累计对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法定代表人:张大成;注册资本:人民币339,200,000.00元;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市场投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按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490万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半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较好,并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上述担保期限较短,风险相对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0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874,658,029.45元的6.86%。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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