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股东占款及违规担保问题都未及时披露,聚友000693及公司高管日前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截至2005年末,聚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5.13亿元,占200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此外,2004年聚友还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1.82亿元,占200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27%,2005年又为这些企业提供担保2.38亿元,占200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68%。
上述这些事项,聚友即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深交所决定给予公司及公司高管公开谴责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