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3股对价股份和2.1股定向
转增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7月17日。
    4、2006年7月1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
    5、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和定
向转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份简称改为“G 亿 城”,股份代码“000616”
保持不变。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
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