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2006年7月12日复牌时,本公司股东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了公司总股本的5%,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858,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2006年7月12日收盘时,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461,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8%,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396,374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