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经过与A 股市场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7 月17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10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方案如下:
    一、对价安排的主要内容:
    (1)以潜江制药现有流通股本53,922,000股为基数,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转增股份数量为16,176,600股。
    (2)非流通股股东潜江制药厂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出0.6股股份,送出股份总数为3,235,320股。
    方案实施完毕后,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基础,流通股股东每10股增加3.6股,综合以上两部分对价安排,本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水平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 1.85股。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在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作出法定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7日复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7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