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题为:慈善事业如何改善财富再分配
每一次急剧的经济增长,都产生了高度集中的财富,挑战着美国的民主理想。而每一次都有市场经济最大的赢家(如卡内基、盖茨和巴菲特)通过慈善事业来回应这样的挑战。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不出来负责地重新分配自己受托监督的财富,那么美国要么选择由国家来进行财富重新分配;要么建立一个由世袭贵族所统治的等级社会。那种小政府治下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就无法维持。
不久前巴菲特对盖茨基金会310亿美元的捐赠,提出了一个我们并不经常思考的问题:慈善事业对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究竟有什么意义?正在走向市场经济,并且经历着历史上最急剧的财富增长的中国社会,必须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深入的理解。为此,我们不得不回到100多年前美国的慈善事业之父卡内基。
卡内基为何诅咒个人财富
卡内基对巴菲特和盖茨的影响,处处可证。当年巴菲特特地送给盖茨一本“财富的原则”(The Gospel of Wealth,或可译为“财富的福音书”),显示了卡内基精神对这两位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的指导意义。这次巴菲特宣布自己捐赠的场所,正是由卡内基捐赠修建的纽约公共图书馆。再看看卡内基120年前的言论:他激烈攻击那种相信自己有权利把所拥有的财富花在自己身上或者传给后代的人。他认为一个人如果把一生都浪费在积累数百万美元的财富上,而不将之贡献于社会,那简直就是近乎犯罪:“那些在身后留下数百万美元的财富的人,死去时将没有人为他哭泣,没有人给予他荣誉,没有人为他唱挽歌。公众对他的判决是:这个人富裕而可耻地死去!”也正是如此,卡内基后半生献身于慈善事业,把自己的财产一分不留地捐了出去。
卡内基这样诅咒个人财富,岂不否定了市场经济的基石———产权?
不错,卡内基是个赤裸裸的资本家。他曾毫不留情地破坏罢工,驱除工会,降低工资,把工作时间增加到了1周7天,1天12个小时。有人说他后半生投身慈善,是对发家时期残酷剥削工人感到良心不安。这也许是误解了卡内基。卡内基自己就是干童工出身,把玩儿命工作视为天职。他认为市场的逻辑必须尊重,他挣的每一分钱都是市场对他所创造的效率的正当奖赏。在他看来,大多数人不可能有效率地工作,除非懂得效率的人指定给他们从自己的劳动中所应该享受的果实和积蓄。多给工人一点钱,结果多半是用于吃喝等物质享受上,无法用来增进人的精神成长;还不如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让他这样最能创造效率的人把财富集中起来,以最优的方式重新分配。比如他大建公共图书馆,就是这一哲学的体现。
捐赠是为了改善受惠者的品性
卡内基代表着一些学者所谓的“自由慈善主义”(liberal philanthropy)。这种慈善精神认为某种特殊的道德品性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种自由慈善主义是从韦伯所谓的清教的理性精神中演化而来,并不主张为了捐赠而捐赠;也不是遵从上帝的旨意或社会习俗而捐赠。捐赠不是为了有钱人精神上的救赎,而是为了改善受惠者的品性。所以,任何捐赠都要精心计算其后果,高度理性化。不智的捐赠害多益少,助长懒惰和依赖。如同富兰克林所说:“慷慨并不是意味着多多地捐赠,而是明智地捐赠”(Liberality is
not giving much but giving wisely)。
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卡内基阐述了他的财富理念的两大原则。第一个原则最为基本,那就是财产所有者有道德义务把他们合法拥有的一部分财产交还给社会。这部分财产,叫作“剩余财富”。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的观察中提出了“剩余价值”的概念。这种剩余价值,主要是用于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的。在卡内基看来,剩余财富是一个人在私有产权的保护下合法获得的财富。不过,和剩余价值不同,这种财富不是用于投资,创造新的经济资源,提高就业的“资本财富”;也不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基本财富;而是超出家庭需要又不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闲置财富。当然,家庭需要在不同社区有不同的标准。但基本的原则是要回避以铺张的生活方式冒犯中产阶级的习俗。在卡内基看来,“剩余财富应该被看作是其拥有者为了社区的利益所接受的神圣信托”,在道德上不应该被其法律上的所有人所拥有。
第二个原则涉及到如何执行这一“神圣信托”。这一原则要求那些富裕的人必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把所拥有的财富为了社会的利益而散尽。为此,他们必须在专家的帮助下系统研究自己的捐赠对受惠者的品性的影响。这样的捐赠不能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社会。因为掌握这样的财富的人,是接受了神圣的信托来照顾社会的利益。他必须亲自履行这一责任,使每一分钱的捐赠都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的利益,而不能死后把这样的责任推给别人。
正是根据这样的原则,卡内基的前半生是接受“神圣的信托”的过程。他是一个苏格兰的破产纺织匠的孩子,以近似逃荒的方式随父母兄弟来到美国,从童工干起,靠着惊人的才智和勤奋变成了世界钢铁大王。最后他所拥有的工厂的钢铁产量,比英国的全国产量还高。而他的后半生,则是执行这个“神圣信托”的过程。他明确指出,“财富主要不是个人的产品,而是社会的综合果实”。没有19世纪末美国人口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卡内基名下的财富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他的产权之下的财富,是社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聚集起来,并以同样的方式选拔他来监管。他必须在有生之年,把这笔钱以最有效率、最有竞争性的方式还给社会。他和他那一代慈善家,捐赠都非常专业化,目的就是保证捐赠的效率。比如有人为了医疗卫生向他要钱,他马上说:“去找洛克菲勒,那是他的领地。”因为他本人最懂得怎么兴办教育,建立公共图书馆,洛克菲勒则更专攻于资助医院。行善不是通过花自己的钱让自己心里感到舒服,而是像企业竞争一样,把社会信托给自己的钱经营好。
盖茨、巴菲特慈善行为的内在逻辑
如果我们观察盖茨迄今为止的一生,他正是遵循着卡内基两原则:他年轻时经营微软,成为世界首富,即世界最大一笔财富的信托人;年过五十,则宣布淡出微软,专心经营自己的慈善事业,执行信托人的责任。巴菲特也是如此。他把钱给了盖茨基金会,是因为盖茨基金会是最有效率的慈善机构。这和他做股票生意的逻辑一样:一定要把钱交给最称职的经营者。在他看来,这不是他自己的钱,这是社会的钱。花得没有效率,等于自己渎职。
这样的慈善传统,当然受到来自左右两翼的挑战。右翼认为,这种慈善伦理,不尊重产权,容易创造一个保姆式的福利社会。左翼则认为,既然财富属于社会,那么要重新分配给社会,为什么不让民选的政府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政府应该通过高税率把钱从富人手里拿走,以选民认可的方式重新分配。
自由慈善主义传统对右翼的回答是:产权有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的关系,多少和西方法律传统中自然法和成文法之间的紧张有些类似———自然法代表着成文法之上更大的正义。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与欧洲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国老百姓能够处在大致相同的起点上竞争,没有欧洲那种世袭贵族的统治。从卡内基到盖茨和巴菲特,都认同这种平民主义的社会理想。他们知道,如果他们这样的人都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孙,美国马上会通过财富的继承而形成一个世袭贵族阶层,并使之统治整个社会。美国的民主精神就会丧失。他们所信奉的,是能者优胜的精英主义社会。比如,卡内基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甚深。他自己就是在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游戏规则中竞争优胜出来的。在他看来,财富可以继承;但是,一个人的管理天赋却没有办法传给下一代。一个最有竞争力的社会,必须保证让那些最有天赋、最有工作伦理的人成为优胜者。而财产继承则把一些没有经过竞争的弱者指定为优胜者。从长远来看,这将损害一个社会和种族的进化。
自由慈善主义传统对左翼的回答,则认为:即使在民主政治中,由民选政府主持财富的重新分配也远不如由那些在市场竞争中证明了自己的效率的人来主持财富重新分配更优越。政府行为的最大弱点就是其非歧视性。比如,政府一旦决定资助贫困家庭,就必须对所有收入低于法定收入指标的家庭一视同仁地发放救济,无法区分负责的贫困(既愿意努力但没有机会)和不负责的贫困(如因吸毒而荡尽家产)。私人的慈善事业,则可以选择资助的对象,重点帮助那些愿意自资的人。这样,慈善捐赠就提高了受惠者的品格,而不是像福利国家那样鼓励懒惰和对政府的依赖。这既保护了弱者,又鼓励了竞争。这也是为什么卡内基把大部分钱花在教育和公共图书馆上;洛克菲勒把钱重点花在医疗上。盖茨最大的慈善开支,是花在第三世界的健康和卫生方面(如预防和治疗艾滋病);其国内项目的款项,大多花在弱势阶层的教育上。很明显,他们认为,自己的钱应该用来解决那些个人无法负责的问题(如疾病),或者帮助那些愿意努力但没有机会的人。
以这样的眼光看,巴菲特对盖茨基金会的捐款就有特别的历史意义。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两次经济增长,一次就是19世纪末卡内基的时代。美国正是在那个时代跃居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另一次则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盖茨和巴菲特的时代。在这期间,美国的经济总量几乎是另外5大发达国家经济总量之和。每一次急剧的经济增长,都产生了高度集中的财富,挑战着美国的民主理想。而每一次都有市场经济最大的赢家(如卡内基、盖茨和巴菲特)通过慈善事业来回应这样的挑战。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不出来负责地重新分配自己受托监督的财富,那么美国要么选择由国家来进行财富重新分配;要么建立一个由世袭贵族所统治的等级社会。那种小政府治下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就无法维持。
(作者系美国萨福克大学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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