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股票代码:60080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浦口高新区03栋2楼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
    联系电话:025-8327477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7月12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方、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需在取得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宏图高科 、本公司 指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悦达投资 指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诚达投资 指盐城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浦口高新区03栋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92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 0397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信息类产品,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工程集成,通信设备和光纤光缆等各类电缆,激光音、视类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照明电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铜材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20106134798505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8327477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袁亚非先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与咨询;摄影器材、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水暖器材、陶瓷制品、电器机械、汽配、百货、针纺织品、电子辞典(非出版物)、计算器、文教办公用品销售;家电维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袁亚非先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务:三胞集团董事长、总裁,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委员、江苏省计算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计算机用户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袁亚非先生持有三胞集团有限公司63.18%的股权。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袁亚非
|63.18%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宏图高科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前,本公司持有72,144,000股悦达投资社会法人股,占悦达投资总股本的13.23%,是其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悦达投资的任何股份。
    (二)、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持股变动概况
    诚达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悦达投资72,144,000股社会法人股。
    2、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股份数量:72,144,000股。
    (2)转让价款:转让总价款为22,400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宏图高科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除上述协议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补充协议,也不存在就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
    4、本公司持有的悦达投资71,040,437股股份已质押。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悦达投资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琉
    2006年7月1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宏图高科的营业执照
    2、 宏图高科与诚达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