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贾玉宝
深圳报道
因提供违规贷款,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三菱日联银行深圳分行)日前被披露遭到中国银监会的处分,被课以28亿日元(约合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而本报了解到,今年年初该行还因违反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专项检查时被处罚120万元人民币。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事发于2003年,三菱日联银行深圳分行的前身之一的日本日联银行(UFJ银行)深圳分行,给三九企业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三九医药在内,000999.SZ)进行额度高达140亿日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
然而,根据1994年施行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外资银行“对1个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放款,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百分之三十”。但该行所放贷款远超其资本额。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显示,三菱日联银行深圳分行的营运资本只有55384万元人民币。显然,这是严重违规之举。
本报记者7月12日向三菱日联银行深圳分行求证此事获得证实,该行办公室一人士称,罚款发生在2005年,该行已经支付了该笔巨额罚款。
深圳某银行人士称,估计这和三九企业集团贷款危机自2003年底爆发后,有关部门对它的审计有关。
不仅如此,2006年初,日本三菱银行深圳分行还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专项检查时被处罚120万元人民币,原因是该行对大额可疑款项来往没有及时备案和汇报。2005年暴露出来的南方证券外汇非法转移案中,就有8家外资银行成为其“帮手”。此后,外资银行成为反洗钱监管的重点之一。
2006年3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原日本东京三菱银行深圳分行与原日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合并,更名为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原日联银行深圳分行的所有经营业务及所有税务和债权债务由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承继。
而其变更则是因为东京三菱银行(由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合并而成)与日本联合银行(由三和银行和东海银行等合并而成)2006年初合并,组建成总资产高达200多万亿日元的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进而成为日本三大金融集团之一。
目前,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在中国北京、上海、深圳、大连、天津都开设了分行,并有多家取得了人民币业务牌照,其中,深圳分行于1986年4月21日注册,1999年3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客户以日资企业为主。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