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景地产”)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2006 年8月3日召开的绿景地产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本征集函。
    2、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5、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VJING REALESTATE CO.,LTD
    公司设立日期:1988年6月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景地产
    股票代码:000502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钢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12楼A室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12楼A室
    邮政编码:510620
    电 话:020—38791075
    传 真:020—38795658
    公司电子信箱:Wandaihong123@sina.com
    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征集事项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14日公告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基本情况见《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权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29日9:00至2006年8月3日16: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7月28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以董事会秘书处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7月28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以董事会秘书处实际收到为准)。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6年8月3日下午16:00之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
    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8月3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 号高盛大厦12 楼A 室
    邮政编码:510620
    电 话:020—38791075
    传 真:020—38795658
    联 系 人:万代红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材料送达后,由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1)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公司董事会签章的本次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对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8月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的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章(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