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而浙江省已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正在发生重大转折。因此,必须正确把握"两个趋向"的转换规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从"第一个趋向"向"第二个趋向"的转换,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工农互促、城乡共荣的发展格局。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从浙江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财政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力度,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夯实基础,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十五"时期,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文章"。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2001-2005年,全省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累计310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86.1%;依法筹集预算外资金投入180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97.8%。二是把农业做大做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一方面,突出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标准海塘1280公里,完成1580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成1000万亩标准农田,实现有效灌溉面积88%和旱涝保收面积70%左右。另一方面,着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通过补助、贴息、资助农业保险等方式,支持经营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育成长,扶持种养大户和专业户。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农业龙头企业4642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808个,种养业大户60万户,带动种养业基地1040万亩,形成了"企业带农、以商强农"的市场农业格局。三是放大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实现以城带乡。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市场建设基础比较好,各级财政部门以此为抓手,支持小商品市场建设,支持块状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加大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创业力度。目前,浙江有小商品市场4049个,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649个,大大小小乡镇企业108万家,个体工商户90万户。2005年,浙江省城镇化率达到55%,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到63%以上,农民收入中72.3%来自非农产业。
(二)支持村庄整治,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2003年6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从统筹城乡发展出发,决定在全省实施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这是一项要求布局优化、道路硬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的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对此,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一是重点支持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两年多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5亿元左右资金,支持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已经全部完成了今后5年纳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151个示范村、8516个整治村的规划编制。二是从实际出发,分类扶持。由于原有的条件不一样,村庄整治的类型也不尽相同,从我省实践的情况看,大体可以分为整理修建型、合并组建型、拆迁新建型、移民迁建型。针对不同的类型,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不同的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重在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村庄整治。两年来,全省已经启动1432个村庄的示范建设和8037个村庄的环境整治,381个示范村和3554个整治村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带动村集体、农民和社会其他方面资金250亿元。同时,协调部门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投入,把交通、水电、绿化等建设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机结合,加快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三)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拓展农村公共服务。近两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统一要求,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拓展农村公共服务范围和领域,已经成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自觉行动。一是在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努力使城乡居民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学、弱有所助、贫有所济"。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低收入农户纳入保障范围,到2005年底全省有60.98万低收入者享受了这一保障,其中低收入农民有52.15万人,省财政五年共安排社保补助金1.81亿元。建立保障对象全覆盖、保障形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省已有180万农民纳入了这一保障,其中68万名符合条件者已按月领取每月200~3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全省已有86个县(市)建立了这项制度,参保农民达到246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1%。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积极引导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把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作为教育均衡化的重点来抓,统筹安排城乡教育规划、教育资源和教育投资,在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全省基本普及了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新进展,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显著提高。继2004年省财政面向省内欠发达地区设立了扶困助学、现代远程教育等5个专项资金(合计1亿元),着力解决贫困和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贫困学生入学问题后,为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师生的教学生活条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增加专项资金3亿元,自2005年起至2007年,全省全面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等四项工程。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严密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全省建有县级医疗机构215个、县级疾病控制机构86个、村卫生室1.5万个。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省财政设立专项,对基层文化"两馆一站"建设等予以积极扶持。到2007年全面建设好200所省级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一批农村社区教育示范区,启动"万村文化建设工程",一批新型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建成开放。
(四)加强素质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大投入力度,仅2004年全省各级财政就投入2.83亿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办法,2004-2005两年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315.1万人,新增转移就业劳动力83万人。大力开展城乡统筹就业的试点,35个县(市)实行了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制度。全面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切实保护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态和农村人居环境。为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和实施生态公益林财政补助、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专项补助和省对市、县财力补助等一系列财政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生态省的建设。仅2005年,省财政共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8.39亿元,同比增长107.7%。为配合实施全省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促进"两个基本"和"两个率先"目标的全面实现,2005~2007年,省财政将筹措6亿多元资金,支持包括农村在内的全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安排3.40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用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治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以确保到2007年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包括乡镇垃圾收集系统)。目前,全省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启动,敏感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300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已初见成效。
(六)实施扶贫工程,推进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在鼓励发达地区更快更好发展的同时,大力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和"百亿帮扶致富"三大扶贫工程,推动欠发达地区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2000-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14.95亿元,重点支持"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实施,扶持欠发达乡镇困难群众下山脱贫,依托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移民小区,让下山农民进城落户、转产转业,已建成下山移民小区脱贫点516个,下山移民11万人;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开展农民培训。省财政还加大对25个欠发达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大对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区域协作,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鼓励发达地区企业到欠发达地区建立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吸纳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就业,2003年以来,发达地区与衢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签订投资项目1502个、协议资金429.70亿元。加大对山区、老区和海岛的财政扶持力度,率先停征了361个欠发达乡镇的农业税,减收部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七)城乡配套改革,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把深化城乡配套改革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强大动力,努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积极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让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一是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率先停征农业税、屠宰税和取消乡镇"五统筹",全省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92元减少到2005年的7.78元,减负幅度达91.5%。2005年农民人均负担水平仅占当年农民人均收入6660元的0.12%。省市县各级都建立了较为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2004年省财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7.89亿元。2005年全省免征农业税,省财政对各市县给予程度不同的转移支付资金3.89亿元。二是推进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和"少养人、买服务"的思路,在解决好现有乡镇农技人员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乡镇农技人员聘任制,提高农技服务的效率。省财政专门配套1.50亿元资金,用于农技人员的养老保险。公益类服务的农技人员经费和农技推广服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推行"政府花钱买服务",调动社会各类组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选择平原、山区、城区、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各种类型的4个县、区,开展以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乡镇债务清理和村级运行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四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理顺集体经济分配关系,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主人翁地位,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同时,实行村主要干部报酬由财政支付的制度。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