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581,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09元人民币现金。 分红前后总股本不变,仍为172,581,79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 7月20日(星期四),除息日为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高管持股的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股息于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分红派息不涉及股份变动。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陈建斌、张晓敏
    咨询电话:(020)82162933
    传真电话:(020)82162986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