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刘杰)尽管“取缔变相期货交易”去年就已经被列入国务院工作重点,但由于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对其明确界定,取缔工作进展迟缓。不过,这种局面即将被打破。
记者昨日从消息人士处获得了一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草案,在即将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该草案中,监管层除将期货交易范围扩大到金融期货外,还首次对变相期货交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表示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该人士透露,修订后的条例最快有望在一两个月内正式出台。
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3条规定,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期货市场和变相期货交易等违法行为。而第103条则对变相期货交易概念进行了定义:“变相期货交易是指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采用标准化合约和卖空、平仓对冲、集中撮合以及履约保证等交易机制,允许公众投资者将其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而参与的交易行为。”
“由于变相期货交易活动近几年又有抬头,且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经济秩序,却缺乏专业部门进行必要的市场监管,从而给这些交易市场乃至整个社会埋下重大风险隐患。”修改草案中对于取缔原因如是表述。
道通期货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韩谊指出,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就将取缔变相期货市场连续两年写入了当年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之中。但由于此前未对变相期货的概念给予明确的界定,如何取缔、由谁来取缔变相期货市场都未被明确,取缔工作进展缓慢。
“不过,由于去年起期货层加大了相应的监管力度,变相期货市场的生存空间已经越来越小了。在概念明确后,变相期货交易的取缔工作将正式进入倒计时。”韩谊说。
“应该说证监会的定义是比较清楚和完整的,不仅涵盖了目前主要存在的现货市场的违法行为,对于其他可能存在的衍生交易也都涉及到了。”经易期货康冰认为,长远来看,上述界定和禁止将有利于期货行业的规范和发展。
中央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副所长郭田勇也认为,这将有助于整顿市场秩序,为清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不过,对于何时能彻底取缔变相期货交易,韩谊和郭田勇都持保守态度。“由于涉及到相关利益的分配,彻底取缔变相期货市场尚存一定难度。”韩谊说。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