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7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因工作原因出国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候选人名单》。
    提名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涂成富先生、许崇正先生(独立董事)、圣小武先生(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并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承接关联方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名称:新皖西宾馆工程,建筑面积:2028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虽未能参加表决,但事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下面将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1日(周一)上午9:30点,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9:00至9:30。
    3、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宾馆东苑。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选举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金良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严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孙关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钱卫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涂成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许崇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圣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张爱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1选举孙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修订)。
    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修订)。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7月25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年7月28、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徐德森、程伟、张姗姗
    联系电话:0564-3633648、0564-3631386
    传真:0564-363138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董事会
    2006年7月15日
    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朝阳先生,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钢结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副会长,政协六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委,北京浙江商会副会长,绍兴市驻沪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理事,绍兴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历任绍兴第二毛纺织厂会计,绍兴经编机械总厂财务科长、副厂长,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等职。
    方朝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金良顺先生,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省十届人大代表;绍兴县十二届人大常委;浙商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研究员;绍兴市机械工业协会首届轮值会长。
    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厂长、书记,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局主席、总裁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精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金良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严宏先生,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安徽省劳动模范。历任六安行署轻工业局和六安市轻工总会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总会会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孙关富先生,4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建筑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工程师。中国钢结构协会理事,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理事,浙江省建筑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历任绍兴县江桥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员、科长,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等职。孙关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钱卫军先生,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组专家。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钱卫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涂成富先生,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7月至1997年5月,任六安行署财政局办事员、科员;1997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六安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2001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六安市财政局外资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六安市财政局公共科科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六安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2005年1月至今任六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涂成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许崇正先生,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教育部经济学科指导委员会委员,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至1992年8月分别于安徽省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从事经济学、金融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担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1998年8月至2002年11月出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02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兼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商学院名誉院长兼金融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圣小武先生,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7月至1993年10月于铜陵财经专科学校会计系任教,1993年11月至1995年8月分别于广州时越经贸有限公司、泉州国际投资顾问公司任职财务经理,1995年9月至今于铜陵学院从事会计教学、财务管理工作,同期兼职于铜陵蓝天会计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圣小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张爱兰女士,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主任,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组组长,《建筑钢结构进展》杂志副主编,《钢结构与建筑业》杂志副主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杂志监委会委员。主要工作经历:1968年至1983年于中建三局昆明指挥部任工程师,1983年至今于建设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委员会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张爱兰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1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06年 月 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声明,被提名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的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3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崇正,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许崇正
    2006年7月13日于安徽合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圣小武,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圣小武
    2006年7月13日于安徽铜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爱兰,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爱兰
    2006年7月1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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