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7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06年中期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候选人名单》。提名孙国君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1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国君先生,3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轻质建筑工程公司担任助理会计师,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任行政事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国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刘中华先生,3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2年起工作于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刘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