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6)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06年度深圳市特困家庭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今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已连续六个月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第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第三,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于今日至21日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明,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领取《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据了解,本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为货币配租,即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但由于住房的租金价格存在差异,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的享受对象每人每月领取数额分别为300元;户籍为盐田的每人每月180元;户籍为宝安、龙岗的每人每月96元。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