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原本拥有10多亿元公众募集优质资产的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在市场行情看好的情形下,却连年亏损,累计达1.3亿元。新成立不久的江西省国资委通过排查群众来信来访,终于查清包括“万年青”原总经理杨石根等在内的65人涉嫌侵吞、挥霍10多亿元公众资产,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违法违纪事实。 (7月13日《华西都市报》转载新华社报道)
说实话,因为类似的腐败案子见得太多了,中国人对腐败现象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审视疲劳”,所以即便就是10多亿元的巨额涉案资金,也难以引起多少人的关注和议论了。虽然笔者也有强烈的“疲劳反应”,但是这篇报道所披露出来的问题,还是让我感到十分“震愤”。
“万年青”是1997年上市的一家国有企业,到杨石根等人案发之时,竟然延续了近十年的时间。然而问题还不在于此,杨石根等人的绝大多数违法乱纪行为,并不是像有些腐败行为那样,在非常隐蔽的“黑暗”环境中进行操作,他们几乎都是毫无遮掩,明目张胆地实施。请看以下这些主要事实:
杨石根等人先后7次从企业非法斥资1.5亿元用于炒股,至案发时已亏损2174万元;2003年5月,一次性投资2918万元到大鹏证券公司,结果一年不到全部投资血本无归。至2003年止,杨石根等人擅自决策,盲目对非主业进行投资,金额累计4.3亿元,目前绝大多数已难以收回;玉山水泥生产线项目,国内同等规模项目仅需4亿元,而他们的投资额竟高达6亿元,目前这一项目仍欠外债4400万元,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杨石根的司机从企业账上一次提取现金90万元,说是用于买车,至今9年过去了,钱、车皆无踪影;杨石根包养多名情妇,一年之中绝大多数时间是在与情人游山玩水中度过,为方便杨石根等人玩乐,公司专门在香港设立办事处,8年来办事处未开展任何业务,但每年花费都在二三十万港元;杨石根嗜酒成瘾,而且只喝专供北京市场的“京酒”。为满足其“嗜好”,公司竟派专人从北京拉回整整一火车皮的“京酒”,存放在公司总部和各生产基地,供其享用;另外还有大量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的行为。
从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来讲,上面所列这些巨额资金的调动,都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或手续才能够施行的,也就是说,如此巨额的资金流向,从帐面上是肯定能够反映出来的,因此基本上都是属于公开性质。从这起案件来看,在履行这些资金调动程序和手续时,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阻力。偌大一个国有企业,犹如一个不设防的金库,任人随意进出,想怎么拿就怎么拿,想往哪儿拿就往哪儿拿,胆大的大拿,胆小的小拿,10多亿元公众和国有资产就这样被洗劫一空。
然而,这里就出来一个问题,在这么长的时间之内,难道就真的没有人对此进行过质询吗?就真的没有一个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过情况吗?上级主管机关就真的没有一点觉察吗?我是不相信的。因为从报道来看,新成立的江西省国资委就是通过排查群众来信来访,从而挖出了这一大窝蛀虫的。这就说明不是没有群众举报反映,而是以前那些举报反映被某些人私下“贪污”了,甚至可能拿去给杨石根一伙“送礼”了。我这不是无端猜测,请看——“万年青”原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梁家友先后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收受贿赂5万元、礼金28万余元;建材集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赛玖收受贿赂8万余元,侵占公款收受礼金19万余元。同级和上级的纪检委书记与杨石根都是一丘之貉,你还能够指望他们去监督查处别人吗?正如新华社报道中所指出的那样:“这样一个涉案金额高、范围广、人员多的涉嫌犯罪团伙能在光天化日下长期泛滥,更暴露出一些地方国企监管制度和机构失灵。”
杨石根一伙最终受到了惩处,这是他们罪有应得。然而,这是一个迟到的终结,因为一个具有优良资产和市场优势的国有企业已经被毁掉了,造成的巨大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和弥补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万年青”现象并不是国有企业的一个特例,正如江西省国资委负责人所坦言:上述问题虽然查处在江西建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但类似问题在其他一些国有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国企领导人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全等同于个人对企业资产的自由支配权,由此产生的“一把手”权力失控现象亟待根治。“查了杨石根,还有后来人”,我以为,这才是更为严重的一个问题。然而我又在想,“一把手”为何总是失控?这难道仅仅是因为杨石根这样的“一把手”个人独断专行么?问题恐怕不是那么简单。从反腐败的角度上来说,机制上的问题越多,出问题的人就越多,“治人”是治标,“治权”才是治本。既然屡屡发生监管制度和机构“失灵”的问题,说明以某种方式建立的监管制度和机构本身就存在问题,那么是否应该换一种方式来考虑和解决问题呢?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