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1日交强险实施以来,业内人士对交强险的实施现状及未来市场预期各抒己见。从本期起,本报《天下保险》将陆续刊登数篇业内人士为此撰写的“交强险”评论,以飨读者。
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以来,各保险公司对这一政策性保险显示出了极大的热情。 随着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被允许代办交强险业务的22家中资保险公司开始争抢交强险业务。
对同为政策性保险的交强险与农业保险,各保险公司的态度迥然不同。对于数年前已实施的农业保险,各保险公司态度冷淡、消极,更不用说采取各种措施用心拓展;但对交强险的态度,各保险公司均使尽浑身解数,抢食这块蛋糕。
争做“交强险”的背后原因何在?如果说农业保险的盈利能力弱,亏本可能性太大导致了各保险公司避而远之,那么交强险是否会带来巨大的直接利润呢?
从交强险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台到具体实施来看,一再被强调的经营原则是“不盈不亏”。但就现在交强险所制定的费率来看,业内人士通过简单计算认为,交强险直接利润非常可观,具体计算过程如下:以2005年为例,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即使每起事故按最高赔付额6万元计算,也只有270亿元,何况大部分事故只是车损而未及人员伤亡;2005年汽车保有量为3608万辆,按每辆950-1050元“交强险”计算,是342.76亿-378.84亿元,还不包括汽车之外9431万辆摩托车、挂车、拖拉机近200亿元的保险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以现行交强险费率作为计算基础并不可靠。现行的交强险费率是严格遵守“不盈不亏”这一原则制定的,但这一原则并不是指制定出的费率能够使交强险在长期的实施过程中,保证保险公司既不盈利也不赔本。它是指对交强险这一产品定价时,不考虑利润回报,讲求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留有储备的定价原则。
随着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财务管理细则明朗化和规范化,保监会对交强险监管机制的运行和力度的不断加大,交强险费率和条款的不断调整,实施独立核算的交强险业务在长期并不会存在上述计算中的可观利润,“不盈不亏”才是其真正的发展趋势。
那么,保险公司现在花费大量成本,甚至不惜赔本来拓展交强险业务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在于交强险所带来的潜在客户。
据一位营销员透露,如果消费者已在一家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他更倾向于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他商业险种。这似乎不难理解。消费者在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交强险,对这家公司的服务、业务等都较熟悉,则倾向于在同一家公司办理,省时省力,容易获得实惠。
从消费者一方来看,一旦消费者在投保交强险的过程中,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感到满意,对保险公司产生信赖,那么在投保商业险时,他就会优先考虑这家保险公司,从而与该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的投保承保关系。
可见,争做交强险、做好交强险对于开发潜在市场、吸引投保客户、扩大商业险市场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而如何做好交强险,使交强险发挥其公益作用的同时,不但不影响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业务利润,而且与商业险互补互利才是问题的关键。
保险公司可以拿商业险的业务利润来努力拓展交强险业务,但要根据自身规模、经济实力、财务运行状况等量力而为,不能以影响商业险业务的运行与发展为代价而争抢交强险业务。只有正确协调和处理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轻重缓急问题,才不会使保险公司争做交强险这一举动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