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24,566.5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8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派发红利为每10股派4.32元);2005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4日,除息日为2006年7月25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7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6年7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非流通国有股、法人股和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龙华 梁国君
    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