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环节层层加价是药品价格虚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记者近日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该省将从源头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挤干药品批发环节的“水分”。近日,该局向市、州物价局下发通知,对列入市场调节价管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将一律按实际购进价顺加加价率定价,同种药品、医疗器械(含医用耗材、试剂等)在同一城市只允许一道批发环节。
    据悉,从7月1日起,该省实行以单位药品(器械)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为基础,批发企业顺加不超过8%,零售企业顺加不超过15%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批发企业不得超过40元,零售企业不得超过75元。
    与此同时,该省还将积极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竞价招标采购,鼓励大型制药(器械)企业直接参与竞标,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行为,并试行价格备案制度。对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中标后的药品和器械的中标价、按本办法计算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发送采购单位执行。必要时价格主管部门可对招标代理机构报备的价格予以审核批复。对批、零企业自行采购的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必须将进货发票和按本办法计算后的批、零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健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