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低的自由港。目前其税收主要为三大类:利得税、薪俸税(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香港并不征收增值税、销售税或资本增值税,且只有在香港赚取的收入才须课税。
    对企业来说,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按企业在香港经营及运作所赚取利润的17.5%来收取。如果企业不盈利,就不需要交税。对个人来说,任何人在香港的收入如果来自职位、受聘或退休,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总额不超过其总收入的16.5%。拥有座落在香港的土地或物业的业主,须按物业的租金收入缴交物业税,税率为16.5%。除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不需要缴税。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根据货价不同,按0.3%或0.5%收取。
    特区政府此次拟征收的商品及服务税特点在于:该税项按消费开支征收,不像个人收入或资产价值的波动较大;税基广阔,即使税率低也可带来可观收入;是公平的税项,缴税额根据个人消费水平而定,且随着消费上升而增长,即使人口老化,税收也不受影响,因此是扩充税基的良好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