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主要的载体,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最可靠的渠道,然而由部分上市公司操纵的会计游戏从来没有停止过。通过汇总研究1362家沪深上市公司披露的2005年度财务报告,我们发现并总结了这些“高手”涉嫌财务舞弊和会计操纵的六大新“招数”,分别涵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收入确认、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利润确认八个会计项目。
正是借助这些“招数”的掩护,上市公司们亏损、漏税、权益缩水、资产流失等真相被一一掩盖。
对倒式虚增
子公司以对倒支付的方式购买资产,虚增公司权益
代表公司:*ST源药(600656)曾用名:华源制药
2004年3月31日,*ST源药投资参股的公司金寨华源成立。其中*ST源药出资8万元,占金寨华源16%的权益;六安振林公司出资42万元,占84%的权益。到了2004年4月间,安徽省金寨县政府为了吸引*ST源药对当地的投资,与金寨华源签定了《关于马鬃岭林场林下地出让的协议》。协议约定,金寨县政府将3万亩林下地以出让的方式处置给金寨华源,出让金1.94亿元,并通过《县政府办公会会议纪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返还1.92亿元。根据公开信息估计,金寨华源土地出让金的缴付很可能采取了与当地国土局对倒支付的方式,即*ST源药借款2500万元给金寨华源,金寨华源将该笔资金支付给国土局,国土局收到后再返还金寨华源补贴款2500万元,此后金寨华源与国土局反复将同一笔资金支付和返还,直至金寨华源账面体现为已完成缴纳1.94亿元土地出让金,也收到了国土局1.92亿元财政补贴为止。
也就是说,金寨华源实际上仅支付了2500万元土地出让金给当地政府,而得到2300万元“财政补贴”和马鬃岭林场3万亩林下地的使用权证书,但是金寨华源按照已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进行会计处理,将1.94亿元土地使用权资产价值计入了公司资产,也将1.92亿元财政补贴计入了公司资本公积。这样,*ST源药达到了通过虚缴土地出让金,虚增资产约1.9亿元的目的。其后的2004年5月,*ST源药又以4388.65万元债权(大部分为三年以上长期应收账款)和550万元现金,以金寨华源虚增了1.9亿元后的总资产为依据,交换六安振林公司所持的金寨华源25.68%的股权。通过这种债权换股权的方式,*ST源药在金寨华源的股权上升到41.68%,直接导致了其在金寨华源的权益虚增了4000余万元。
研究员评述
*ST源药虚增资产的手法虽然颇具“创意”,但是其会计处理却有悖会计原则。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依据应根据外购所付出的实际成本。此处*ST源药实际付出的仅为2500万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所以*ST源药对外购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显然不正确。此外,其将难以收回的债权置换得到了金寨华源股权,实际上是将基本上已不存在的资产变成了长期股权投资,也显然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分合报表
子公司货物向分销渠道转移,虚增收入,以其他股东股权变动为由分合报表,美化财务状况
代表公司:南方汇通(000920)
南方汇通原以铁路货车制造和修理为主,自从2002年巨资投入微硬盘项目后,成为所谓“高科技龙头”,股价因此扶摇直上,在两三个月内升幅超过100%。其微硬盘业务在投产后的第一年2003年就确认了2.75亿元的销售收入,到2004年6月,总计确认销售收入高达7.36亿元。然而仔细解读其财报可以发现,南方汇通负责微硬盘项目生产与销售的子公司贵州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有限公司(简称“贵州世华”)同期的应收账款达到了6.93亿元,这意味着大部分的微硬盘销售收入都停留在应收账款上,并且从2004年9月起,贵州世华的销售形势突然急转直下,进入停产状态。
贵州世华的原料采购和微硬盘销售主要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威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威星”)进行,2004年上半年通过香港威星采购原料和销售微硬盘金额分别占贵州世华总采购量的84%和销售总额的96%,令人疑惑的是,2004年上半年贵州世华确认通过香港威星实现销售收入4.45亿元,但应收香港威星账款高达4.16亿元,而且还预付了香港威星账款4200余万元。更奇怪的是,在此巨额应收款未收回情况下,到2005年底,其子公司预付给香港威星的账款余额又增加至9984万元。
2004年12月29日,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在美国加州起诉南方汇通系公司和南方汇通的美国联营机构侵犯其微硬盘方面的专利。南方汇通一面坚称并无侵权,一面发布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公告,公告称,因贵州世华第三大股东将25%的股权托管给第二大股东,造成目前的实际控制人南方汇通失去控制权,从2005年起将不再合并贵州世华的会计报表,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到2005年7月南方汇通又发布公告称,贵州世华将引入新的投资者,预计公司所占贵州世华的权益将下降至20%以下,又将权益法核算改为按成本法核算。
研究员评述
首先,南方汇通的销售收入确认不能令人信服。根据南方汇通的公开披露信息分析,贵州世华只是一家工厂,由香港威星负责供销,也就是说,贵州世华应当只收取加工费。但从报表看,贵州世华不仅提供生产资金,还有巨额资金被香港威星长期占用,这是极不正常的。更重要的是,按照《收入准则》规定,销售收入确认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其中一条就是“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004年1—6月间,香港威星不仅占用了贵州世华巨额货款,还占用了其巨额预付账款,这足以判断,与香港威星销售微硬盘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贵州世华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贵州世华和南方汇通当期根本不应该将香港威星销售微硬盘的收入进行确认。事实证明,直到2005年末香港威星仍然占用着贵州世华的巨额货款与预付账款。因此,南方汇通有把货物转移到分销渠道上、虚构销售收入之嫌。
那么南方汇通报表分合到底有何动机呢?从公开信息分析,南方汇通在贵州世华的股份虽然比第二大股东多0.01%,但由于管理层对微硬盘的生产和销售完全外行,根本就不具备对贵州世华真正的控制力,当初并表就不太合理。在收到诉讼、高科技神话破灭后,南方汇通先后以托管协议和新股东进入为借口,从合并报表逐步改为按成本法核算,因为根据规定,按成本法核算法下的投资账面价值在初始投资后一般不改变。这样,南方汇通就可以按最初对贵州世华的投资成本额3764万美元计算自己的权益,避免贵州世华糟糕的财务状况拖累公司财务指标。123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