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近日收到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6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冻结。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