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七月十九日电 (张墨 张恩)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今天发布消息称,在对山西六十个主要产煤县(市)的资源进行整合及实行有偿使用后,非主要产煤县的四十九个矿井又列入第二阶段关闭范围,其中涉及年产三万吨以下的矿井三十八个。 矿难,让山西加紧压减矿井的步伐。
从二○○五年八月开始,山西便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出让。然而,由于山西煤炭资源丰富,开矿挖煤成了一些地方“发家致富”的主要手段,煤炭行业处于“多、小、散、乱”的局面。开采方式落后、资源浪费、安全没有保障、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小煤矿的大量充斥,使山西煤炭生产一度出现事故频发的情况。
目前,山西省合法煤矿已由二000年末的八千一百四十四个压减至三千八百六十六个,非法矿通过专项整顿关闭了四千八百七十六个。然而,面对接连不断的矿难,整合煤炭资源、压减矿井工作愈显紧迫。
按照山西“关小、改中、上大”的发展思路,第二阶段关闭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标准执行。凡不能按时完成关闭任务的,当地的市主要领导要亲自向省政府作出汇报,并作交代,省政府还将对该市进行通报批评。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凡未批准整合方案的地方,其煤矿的各种证照不核发、不延期、不变更,从严控制当地煤炭生产。
有关人士认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方式的确定,既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体现着“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也考虑到资源整合中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现实状况。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二○○六年第一批探矿权拍卖会,成交总额一千四百一十五万元人民币,超出起拍总价两倍多。此举已充分表明:今后矿产资源不再是“免费午餐”或“廉价午餐”。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