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
□本报记者应华根张东君 通讯员兰东华
在人类跨入新世纪之初,在中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时,一项重大而深远的战略举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神州大地稳步推进。 在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被誉为民营企业“娘家”的工商联如何引领民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浙商”又该如何抓住先机,实现新的起跳?
日前,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对于“新农村建设”,徐冠巨念念不忘的是“责任”二字。作为民营企业家、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和省工商联会长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的徐冠巨,他对“责任”更有着独到的诠释。
浙江工商联:广泛组织发动,发挥独特的“引领”作用
记者:您一再提出,要把组织引导
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浙江省工商联的重要工作来抓,您如何理解工商联在新农村建设这一伟大事业中的作用?
徐冠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这一独特优势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浙江显得尤为重要。去年,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到我们浙江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浙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要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同时,就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作了非常具体的指示,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深受鼓舞。浙江由于有了民营经济的强大带动作用,“先富带后富”的现象在农村非常普
遍。
多年来,浙江农民的人均收入一直排在全国的前列,2005年人均收入6660多元。在许多地方,城乡差距已经不太明显。因此,通过发展民营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也正因为如此,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对我们各级工商联寄予厚望。值得欣慰的是,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积极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今天我可以高兴地告诉你们一组数据,全省有15665家工商联会员企业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有3788家会员企业与行政村结对,兴办企业10574家,投资金额近80.8亿元,安置农村劳动力61万余人,公益捐款14.93亿元,还有2474位民营企业家担任农村经济顾问。
记者:工商联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
作,浙江省工商联做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努力?
徐冠巨:浙江省工商联在3月份召开会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并到基层调查研究;4月份在奉化市召开市级工商联会长党组书记会议,推广奉化市工商联实施的农村“经济顾问”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广泛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6月份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认真贯彻。7月6日,省工商联召开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工商联系统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全国工商联、省政府有关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会上,省工商联常委中的49位民营企业家向全省民营企业家发出了《让我们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的倡议书;传化集团等40家民营企业与临安市太湖源镇龙须山村等40个村签订了携手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协议书。
记者:那浙江各地的工商联又做了哪些组织工作呢?
徐冠巨:各地工商联组织也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努力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宁波市工商联召集各县(市、区)工商联、基层商会负责人和民营企业家近200人在奉化市尚田镇召开现场会,学习和推广“经济顾问”经验。
杭州市工商联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组织引导全市广大民营企业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广泛调动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为杭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温州市工商联组织实施“反哺工程”活动,通过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先富帮助后富、民企回报社会”为主要内容,建立反哺工程资金,开展建功新农村、光彩事业、健康援助、就业帮扶、爱心助学、善心使者等活动。
金华、台州市工商联在民营企业中开展“千企联千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湖州市工商联与市农发行签订合作协议,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
度。
绍兴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通过兴办农家乐、投资公益事业、建设垃圾集中处理中心、村企合作办实业等途径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舟山市工商联力推新型渔村建设。嘉兴、衢州、丽水等市工商联也以不同的形式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慈溪市工商联通过多种途径调研,认真总结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总结出直接参与村级民主管理、村企共建、产业发展带动、捐助公益事业、参与慈善捐款、回报家乡等“六大形式”。
温岭市工商联发动民营企业与105个村结对共建,开展“五个一”、“五个共”活动,即:献一条计策、办一件实事、引一家企业、扶一家农户、树一个典型和共谋发展思路、共兴农村经济、共办社会事业、共建基础设施、共育文明新风。
浙江民企:不拘形式投身新农村建设
记者:民营企业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也是民营企业家的历史使命。作为浙江省工商联的会长,您能否谈谈民营企业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徐冠巨:我认为民营企业家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通过市场的洗练,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投资能力和投资经验。作为在党的富民政策鼓舞下率先富裕起来的群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而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家,很多是“洗脚上岸”的农民,他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企业发展也在农村,有天然的农村情结。他们自觉投身新农村建设,创造出了各具特色又扎实有效的模式,使企业得到发展,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记者:浙江民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有些怎样的方式和途径?
徐冠巨:浙江民企投身新农村建设,是出于真心,出自肺腑,带着满腔热情。归纳而言,浙江民营企业家投身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经济顾问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开发型、直接参与型、公益捐助型、帮助自立型等6种主要形式。实践证明,这些模式与当地的实际相符合,企业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发展,在发展企业中支持了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是企业家满意,群众高兴。
记者:我们知道,传化集团早在2000年就投资经营浙江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且成效显著。而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近几年来,每次参加全国两会,总有涉农提案。以民营企业家的角度,您如何看待新农村建设?
徐冠巨:我始终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民营企业家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它为民营企业家回报社会、造福家乡提供了新的平台;民营企业家的热心参与,也为浙江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我也始终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大力推动、有民营企业家的自觉参与、有农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多赢”的局面。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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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分别出台《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认真组织和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和《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委、省政府今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详细阐述了浙江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6月14日,浙江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