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会议于2006年7月18日在安钢宾馆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06年上半年完成钢275万吨,铁216万吨,钢材263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9268万元,利润总额32781万元,净利润21777万元,每股收益0.1079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公司28M2烧结机属于淘汰落后设备,经核定予以报废。通过对28M2烧结机的清查,经鉴定认为,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80517041.94元,净值4481295.41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修改《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三步走”规划的实施,公司所需租赁土地面积增加,由原来的2975847.37平方米增加到3761057.94平方米。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年土地使用税标准由原来的0.6元/平方米上调至6元/平方米,年土地使用费调整到4.08元/平方米。为此,公司与安阳钢铁集团重新修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年租赁价格标准由原来的1.64元/平方米修改为11.72元/平方米,租赁年限为10年,即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子亮、李存牢、安志平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租赁标准合理,有利于维护双方权益,遵循了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人数、同意人数符合规定。董事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时,程序合法。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