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大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府[2006]124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政府以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组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此更名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