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发征求意见稿,要求开发商拍地前先承诺房价不高于拟出让地块同级别普通住房上季度的平均售价
为防开发商变相开发大户型,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地面积要达到拟出让地块总面积九成以上
在“国六条”的“90平方米规定”政策执行细则出台后,“限房价”卖地的全新的土地出让办法又将要出台。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实行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房价、竞地价的土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制定了“国六条”中“土地出让要竞地价、竞房价”的具体操作方式,更将拟出让地块上季度同级别普通住房均价作为限价标准,开发商承诺的房价必须在限价标准内才有资格竞投土地。
同时,为防止开发商变相开发大户型,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的地块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地面积要达到拟出让地块总面积九成以上。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各省国土资源厅。
承诺“限房价”才能竞投土地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文件与《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一样,同样是“国六条”15细则的解释性文件。“国六条”细则明确提出:“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该征求意见稿共分为编制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明确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和购买条件、确定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地块等十部分。
意见稿首次明确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定向销售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采用在限销售对象、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公开确定土地使用者。当中最关键的是规定了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竞地价、竞房价”的具体操作方式:先由地方国土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科学确定一个控制型房价区间”,在获得竞投土地资格前,有意向的开发商要先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房价上限,给出一个自己承诺的房价。开发商承诺的房价在政府确定的区间内才能获得竞投土地的资格。然后按照招拍挂制度来确定谁最终得到土地。
其中对限价的标准也有规定,“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限制一般不高于拟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内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的平均销售价格。”
对“90平方米规定”作新限制
意见稿还提出,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的地块中、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成套住房分摊的土地面积必须达到宗地面积的90%以上。据了解,该规定是对“90平方米规定”作了新限制。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六条”的“90平方米以下户型建筑面积要占总建筑面积的70%”出台后,有的开发商曾考虑在地块中划出小部分土地开发大量的单身公寓,其余大面积土地用于开发大户型单位,使项目既符合“90平方米规定”,又能变相开发大户型产品。
上述规定相信是对此进行限制,使“90平方米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增加中小户型单位比例。
多以招标方法卖地
有国土资源部人士称,尽管在卖地的“招、拍、挂”三种出让方式中,具体地块采用何种出让方式的选择权交由各地政府权衡,但采用招标方式供应的土地比重将会有大幅提升。因为招标卖地方式是采取综合评分的标准,非价高者得,能防止开发商炒高地价并拉高房价。
另据了解,意见稿还提出,在各地的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用地不应低于全年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但当中并未提及70%内部应作何种比例的划分,例如,限地价、竞房价的经济适用房用地占多大比例,普通商品房用地又占多大比例。
据悉,自意见稿下发之日,国土资源部将通过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该办法,预计相关规定很快就能正式出台。(黄颖)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