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 年6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交所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 年6 月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交所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公司已于2006 年7 月15 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7 月24 日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7 月20 日-2006 年7 月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 月20 日、21 日、24 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 月20 日9:30 起至2006 年7 月24 日15:00 止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7 月14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站前路28 号宁德美伦大饭店三楼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06 年7 月15 日发布了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为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2006 年7 月1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 年7 月17 日)起停牌。
    如本次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如本次会议未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为《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方案实施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6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权利的行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流通股股东还可以按照本通知中的现场会议参加办法参加现场会议,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4、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1、征集对象:截至2006 年7 月14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7 月17 日-2006 年7 月23 日8:00---12:00,15:00—18: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 年6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五、网络投票的技术条件和时间安排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7 月20 日、21 日、24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993;投票简称:闽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闽东电力 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s://www.szse.cn或https://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时间
    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 月20 日9:30 起至2006 年7 月24 日15:00 止的任意时间。
    3、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 年7 月21 日8:30—17:00,2006 年7 月24 日8:30—12:00 时。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 号8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胜 、 倪晓睿
    电话:0593-2098993 0593-2096666 转6666
    传真:0593-2098993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 号8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2100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 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