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聘请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截止2006年5月31日的资本公积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意见如下:
    专项审计报告
    中兴宇专字(2006)第5001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止2006年5月31日资本公积构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资本公积构成情况发表意见。
    经审计,贵公司截止2006年5月31日的资本公积总额为1,359,977,045.84元,明细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股本溢价 1,022,381,665.78
股权投资准备 286,329,146.52
其他资本公积 51,266,233.54
合计 1,359,977,045.84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项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丽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秋鸿
    中国·北京 二○○六年七月七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