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充市财政局所持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函》(川国资函[2006]107 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 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