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 年7 月19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813 号)《关于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二OO 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