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在港人民币业务 成为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试验田" 人民币在港业务将扩大到贸易结算/债券投资领域
《CEPA补充协议三》明确提出,将研究扩大在港经营人民币业务,包括允许香港进口商人民币支付从内地直接进口和让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试点项目。 这标志着人民币业务在香港将从个人消费领域扩大到贸易结算和债券投资领域,对于促进两地的贸易投资、推动两地金融业共生共荣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自2004年初起,香港银行获准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以及信用卡等业务。至今年5月,全港已有39家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人民币存款达2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近两成。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额平均每个月有10多亿元,每月有逾1亿元人民币由香港汇到内地。推广人民币业务,让香港市民多了一种投资选择,200多亿元存款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买人民币未来继续升值的“憧憬”;同时,因为可以随时到银行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元,香港商家已普遍接受人民币支付,这也极大方便和刺激了内地游客赴港消费。
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开启了内地与香港之间人民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流动的新渠道,不仅满足市场及大众需求,也巩固了香港银行业的优势,增进了其竞争力。而即将出台的扩大人民币业务新措施则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动香港金融业的发展。允许内地输港货品用人民币结算,既可令有关贸易更直接顺畅进行,还可为今后发展贸易融资创造条件。发行人民币债券,更可弥补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在发展债券市场上的不足,让香港的金融业更多元化,增强香港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目前,人民币已实现经常项目上的可自由兑换,有关方面正就稳步推进资本项目上的自由兑换做好准备。香港成熟的金融体系高度市场化和国际化,恰好弥补内地金融体系的不足。因此,进一步发展人民币业务,让香港成为人民币走向境外,实现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试验田”,是我国推进金融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前香港银行获准办理人民币业务,积累了管理境外人民币流通的大量经验。此番又将人民币结算功能延伸到贸易领域,发行人民币债券更已涉及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上的开放,可以预见,这类试验将来还可带动包括存贷款、汇兑、贸易融资甚至汇率期货等在内的人民币业务全面发展。
当然,在境外开放人民币业务还是一个极为复杂和颇具风险的过程,不能干扰内地的利率及汇率,进而影响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因此,需要稳妥渐进地铺展开来。人民币业务在港仍处起步阶段,200多亿元人民币存款,相对于香港银行体系内超过4万亿港元的存款总额,占比很小,各项相关业务也大都是有限度地开放。随着内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国内金融改革的步步深化、香港“试验田”的不断成长,人民币业务在港必然迎来大发展,香港也必将在人民币迈向国际化的征程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