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日电(记者赵胜玉)一场类似于改革开放初中国农村进行的分田到户--中国林权制度改革,正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国家林业局今天为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业局、黑龙江和伊春市有关领导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说,这次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出关于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他说,伊春是中国东北、内蒙古开发最早的林区,由于历史上过度开采,森林蓄积由开发初期的四点二八亿立方米下降到二点一亿立方米,可采成过熟蓄积量由开发初期三点二亿立方米下降到六百一十万立方米,分别下降了五成一和九成八。所属十六个林业局有十二个无成熟林可采,另四个严重过伐。
肖兴威说,虽然实施天保工程后,这一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林区“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局面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各种社会负担沉重,直接导致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严重制约了伊春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职工平均月工资仅为三百一十元,很多职工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一些林场(所)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伊春林区现状在中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他说,先期在伊春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具有先导性和探索性的作用。
试点的主要目标:通过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森林资源经营机制转换,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提高森林资源的集约经营水平,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建立森林资源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新机制,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带动,推进国有林区的全面改革,为实现经济发展、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林区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他指出,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承包经营的新机制;建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管理办法;积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