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证监会表示,谴责时富金融(8122)旗下时富证券及其负责人员关百良,并对时富及关氏分别施加罚款1000元及7000元,指其犯有内部监控缺失。 证监会对时富一名客户的卖空活动进行调查,该客户是时富的前雇员,曾在2003年10月17日至11月11日期间直接向时富的交易员发出卖空指示。 该会调查发现时富的书面内部政策规定客户主任须在客户的卖盘获执行前先查核客户的结余。然而,时富在实际运作上亦容许交易员在未查核客户的帐户资料前,先执行客户主任交付的客户卖盘,然后在执行指示后15分钟内再输入帐户资料。 由于时富的政策执行方式不清晰,令交易员感到混淆。因此,在该个案当中交易员没有即时查核帐户资料便接纳客户落盘,而时富亦未能侦察该客户进行的卖空活动。 证监会发现时富有以下内部监控缺失,包括没有设立有效的程序以侦察及防止即日卖空活动;及没有设立及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确保遵从适用法例及证监会发出的指引。 在所有关键时间,关氏是时富其中一名负责人员,参与批准时富的内部监控程序,并监督时富的交易员及日常运作。 因此,证监会经仔细研究后认为时富及关氏犯有失当行为,而其适当人选资格亦受到质疑。(cy)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