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接到中国耀华集团公司(简 称:集团公司)《承诺函》,集团公司就归还占用公司资金承诺如下:
    1、所属玻璃钢厂应付公司款项4543.8万元,集团公司正在筹措资金,目前 已基本落实,保证于2006年7月25日前全部归还。
    2、应付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增资差额款750万元于2006年7月31日前归还 。
    3、所属子公司秦皇岛经编厂应付公司代垫投资款100万元,通过转让耀华 船业有限公司股权于2006年8月解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