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7月20日下午1时整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1人。
    独立董事管欣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桂荣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他们均委托独立董事林钟高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沈伟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沈伟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汉如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汉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段超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沈伟良先生的提名,聘任段超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金方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沈伟良先生的提名,聘任金方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邱卫人先生、邵键先生、陈祥斌先生、金方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段超飞先生的提名,聘任邱卫人先生、邵键先生、陈祥斌先生、金方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徐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段超飞先生的提名,聘任徐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钟高先生、管欣先生、刘桂荣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0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段超飞,男,1963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2、邱卫人,男,1952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9年1月至1976年10月在安徽省利辛食品厂工作。1976年11月至1980年8月在天津大学学习。1980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邵键,男,1962年10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4、陈祥斌,男,1957年8月生,中专学历,工程师。1976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金方放,男,1962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至1996年3月在冶金部华东地勘局工作。1996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徐骏,男,1974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证券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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