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星河)通知,万通星河就有关事项作出承诺,现将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在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定向增发完成后,万通星河作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做出如下承诺:
    1.万通星河将在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提出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在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中期提出不低于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并在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2.万通星河所持有的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36个月限售期满以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0元/股(股本基数以2005年年底总股本数为准,如有转增、配股、分红等,出售价格做相应调整),自愿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海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监督。
    3.万通星河将促使先锋股份管理层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改善经营业绩,确保先锋股份在2006年-200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7,000万元,不足部分由万通星河补齐。
    4.万通星河保证定向增发置入的项目在2006年-2010年产生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2,459万元,不足部分由万通星河补齐。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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