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股东诉科龙、德勤案全国律师团”研讨会将在无锡举行,本次会议将就涉及科龙案的疑难法律、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同、虚假陈述揭露日的确定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这是否会意味着一场大规模诉讼即将到来?昨日,本报连线专访了维权团召集人宋一欣律师。
“大规模诉讼即将展开”
“我们并不是将律师团的所有原告集合到一起进行集体诉讼,维权团的各个律师将根据不同的情况自己决定起诉时间。由于民事诉讼两年内有效,我相信,未来一段时间内,科龙的民事诉讼将迎来一个高峰。”宋一欣说。
目前还只是零星的投资者和代理律师前往广州进行起诉,大规模的诉讼还没有真正展开。对此,宋一欣表示,由于他们希望通过维权团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使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其中。因此,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起诉。但随着准备工作的进展,科龙案的诉讼很可能出现星火燎原的态势。
“应该说,2001年-2003年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比较活跃,如银广夏、大庆联谊等等,但在2004年、2005年陷入了一个低潮期。我们希望,科龙案能引起新一轮的诉讼潮。”宋一欣对此表示乐观。
“诉讼额有望过亿”
宋一欣预计将有几百个原告(科龙股东,其中包括H股股东)提起民事诉讼,未来的诉讼额将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
“目前尚未进行过详细统计,但总体来说起诉的股民还比较少。一部分人可能在观望;另一部分则可能是考虑到时间、精力、地域等成本因素放弃了这一权利;还有一部分可能因为信息不畅根本还不知道。”
“算上全国各地其他律师在内,初步预计诉讼额可能超过1亿元人民币,至少也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宋一欣说。
“起诉仍存两大难点”
宋一欣表示,该案的疑难法律问题主要有两点,其一是虚假陈述揭露日的确定;其二是德勤责任的确定。
在确定虚假陈述的揭露日上有几个日子:2004年8月11日,郎咸平(郎咸平新闻,郎咸平说吧)质疑科龙的报道发表之日;2005年5月10日,科龙公司公告其因违反证券法被中国证监会查处之日;2005年10月13日,新华社受权发表中国证监会调查科龙公司违法行为报告之日;2006年7月5日科龙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其做出处罚之日。他认为,2005年5月10日比较恰当。
另一个难点是科龙案中德勤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宋一欣认为,除非德勤能证明自己在科龙审计中,没有出现会计责任(即与科龙联合造假),否则将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如果德勤最终被认定为审计责任,它只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证监会迟迟没有给出德勤的处罚,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应该是责任还未确定。
“就算难定结论,德勤至少应该归还审计费用吧?”宋一欣希望证监会本着对股民负责的态度,尽早开出罚单。
“投资者不要放弃权利”
对于股民来说,由于要考虑起诉成本问题,很多人担心最终没得到赔偿又搭上了诉讼费。对此,宋一欣认为,能起诉的应该坚决起诉。“像科龙这样证据确凿的案件,从法律角度上将是应该得到赔偿。股民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这样也有助于案件的进展。”
权益受损的科龙投资者可以选择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委托,委托时应当向律师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这两份材料都需当地公证处公证);载明买卖科龙股票并受到损失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据悉,目前已经有股民委托上海严义明律师和宋一欣律师代理诉讼事项。
从此前银广厦虚假陈述案来看,起诉的人数、金额比例非常低,保护力度极其有限。因此,宋一欣希望投资者不要放弃这种权利。
不过,他认为,同时起诉顾雏军以及其他董事的实际意义不大。由于我国法律的个人赔偿数额有限,顾又已经将股权转移,从他们那获赔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最好将科龙和德勤列为被告。科龙正在进行股权转让,未来股改还可以以股抵债,同时公司收欠也在积极展开。
商报记者 刘杰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