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9702.35 万股中的15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2%)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6 年7 月19 日至2007 年7 月18 日。
    特此公告。
    
    2006 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