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市实际完成政府采购规模20888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36%,节约资金1986万元,节约率达8.7%。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呼市财政局制定了《呼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重新编制了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内容,明确了采购各当事人的职责,确定了工程采购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为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
在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方面,市财政局从采购项目的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各个环节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在采购过程中,针对不同对象建立了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并对主要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与此同时,实施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使政府采购工作更为高效、快捷。(文/宋向华)(新华网-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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