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于2006年7月22—23日在北京举办“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本次论坛由国研网·国研大讲堂承办。邀请国内外各界权威专家及政府官员共同对2006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形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趋向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与展望,并放眼国际,聚焦金融与资本市场、能源与资源及消费等领域的热点问题。
以下是搜狐财经现场文字报道:
束克欣(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各位代表早上好!今天借这个机会给大家讲一讲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情况。 纯粹是我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国土资源部希望媒体如果要报道的话,千万把这个摘开。
最近大家对房地产的情况比较关注,“国六条”出来以后,各地的反映比较强烈,我们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反映得也很强烈。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三句话“我认为应该调整住房政策导向;深化改革住房制度;才能有稳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为什么要调整住房政策导向?我们现在的住房政策导向从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一直是要求大家都去买房居住,这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实现的,也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实现过,中国也是这样。解放以前没有实现过,建国以来福利分房也没有实现过,因此房改我们不可否认它的成绩,但是政策完全导向于全体都去买房居住这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据我掌握的资料表明,美国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68%,英国是56%,欧洲其他国家是30%到50%之间不等,我们国家现在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是82%左右,我们国家达到这样一个高水平的产权自有率与住房制度改革,房改房售给个人有密切的关系。据我的估算剔除房改房卖给个人的因素,真正从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房这个产权自有率大约在30%以内。我认为这样一个比例是比较适合我们国家当前的经济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的。
我们现在住房消费要给中低收入家庭造经济适用房造低价商品房是这样的一个政策导向。这个导向意味着什么?什么是中低收入家庭,这是来自统计当中的,人们收入的划分的等级,叫高收入,高中收入,中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5个等级,各占20%。我们要求中低收入买房就是80%的家庭都要去买房。如果是按照这个比例我们现在住房自有率80%多已经超过水平了,也不应该让大家继续买房了。所以我认为住房政策导向不能只单纯的导向大家买房,还要大家都租房居住。建立一个市场消费的比较合理的消费结构,引导大家有一个健康的消费理念。正是因为在这种导向下,我们现在很多年轻同志刚刚走向工作岗位,就谋划要去购买新的住宅,甚至于要一步到位150平米以上的住房。这样的一个需求实际上是一个需求的假象,因此我认为应该调整住房政策消费的导向,有相当一部分人走租房居住的路子。
有的人提出来,如果说市场上提供大量的租房,谁来投资建设?我认为至少有三条出路:
第一条出路我们现在社会上一些中产阶层手头还是有一点钱的,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怎么吸收这部分人的资金,走市场化的路子。就是说发展商可以建一些适合于租赁的住房卖给这些中产阶层,由他们来向社会提供租赁房。当然,我们要配套一些租赁房市场的管理措施、税收政策、信贷政策。这样一些把我们社会上一批有资金,寻求不到投资领域的问题也同时解决掉了。
第二条路就是政府应该给特别是党政机关这些公务员队伍,要有自己的租赁房。如果说不能彻底走市场的路子的话,应该从这个方面提供租赁房。我们不一定非要叫刚走上岗位的同志都要市场去买房,可是我们现在,我们党政机关也还是在以某种方式建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卖给大家。应该建一些租赁房。
第三条路就是对于低收入家庭,属于社会保障阶层的人员怎么解决问题?我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实际上我们现在收入再低的也没有住在马路上,住在房子里面,只是房子的质量不好,面积偏小。我们政府应该把这块管起来。
也就是说我们政府在宏观调控的问题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问题上,我认为对于购买商品房的要采取经济税收的调节手段来对待,而不是限制他买多大面积的问题。那么对于解决租赁房走租赁居住的群体,政府应该考虑投资者,就是小业主有利可得在合理的利润范围内应该有什么政策出台,对租赁房的消费者能不能付得起租金,租金调控在一个什么样的价格范围内。我认为这是我们政府着实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单纯的从户型这个问题上研究,可能是无济于事的。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就是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前面讲了因为住房制度改革,注重导向购买居住,给房地产市场影响很大。我们住房制度改革如何深化?我认为尽管前面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认为是比较片面的。因为住房制度改革问题不能就住房研究住房的问题,它涉及到的范畴比较广泛,我认为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改革:
第一是投资体制的改革。我们在计划经济年代是财政拿钱,或者是企业利润来投资建房然后分配,是这样的一种投资体制。房改以后,这种体制到目前并没有完全消失,而以另外一种方式变相解决住房问题,所以才出现我们很多单位集资建房,甚至于挪用其他的款项来建房,便宜卖给我们职工。我认为这是在投资体制改革上欠缺深度。
第二个,我们金融配套措施要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市场不仅仅是一个银行贷款的问题。还应该包括哪些资金能够进入这个领域,怎样进入这个领域,银行怎样监管到位。我去过香港,考察过它们的房地产市场,它的银行和房地产业的关系是建立在一个法定的投资关系,就是银行的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都是有法定的条文。违背这个就违背了有关的法规。我们离这样监管管理的水平还相距遥远。所以我认为在金融体系配套上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化改革。
第三,税制改革问题。我认为现在我们的税制改革滞后于房地产市场发育的程度。我们现在在中国没有不动产税制,可是不动产税制在世界各国是普遍采用的一种税制,也是财政税收的一个重要的税源。现在我们的城市为什么扩张那么快?大家都愿意多占地,多买房,原因是什么?动力是什么?主要是土地升值、房子升值。我有潜在的赚钱的机会,何乐而不为?我们在保有环节上,资产持有的过程当中缺少经济杠杆的调节。如果我们实现不动产税制,那些持有这些资产的人就要考虑我能否负担得起,有这样的经济杠杆就会大大削弱我们很多人,很多富豪大量的购置土地囤积,大量的购置房产待价而沽。北京大家可能都知道,有的有钱人到北京整栋楼的买,整个单元的买,整个楼层的买,是他自己的需求吗?所以我认为税制改革要结合我们房地产市场发育的程度,要有相应的深度改革,而且我认为是刻不容缓的一种改革。
第四,住房制度配套改革也应该有工资制度的配套改革。我们的工资当中衣食住行含量多少?反正到现在我没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也不知道含量多少。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能不考虑我们这样的一个市场因素,当然工资应该考虑我们住宅消费的问题。
第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应该继续深化。重点是土地的二级市场、三级市场问题,土地一级市场现在有比较成型的法律法规,但是在二级市场、三级市场的问题上,还缺少一些具体的东西,我举一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我们很多人可能生活在一个商品住宅小区,我们去买了商品房以后作为一个小区的业主你享受的只是你进了你们家大门房子的权利,出了大门小区里的其他设施你是管不到的。可是房地产开发商小区建设的所有投资最终打在房价里卖给你,从这个道理上讲,小区内的设施是不是我们有份?那么这个问题的根源就是我们土地使用权的权益具体化的问题。我们现在土地的产权制度,虽然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使用权也好,所有权也好权益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不具体。需要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把这些产权制度更加具体化,我们的权益才能够体现得更具体,业主们才能知道我们的权益在什么地方,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的问题。一个市场的运作需要有中介机构作为润滑剂,现在我们这种中介服务的机构也大量的存在,大多数大家可能知道就是房地产经纪人。但是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同时物业管理公司,现在国务院有一个物业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各地有很多反映,认为照顾物业公司的权益比较多,照顾我们业主的权益少一些,就是说不太公平,我到各地的调研的时候,大家是这样的反映。因此我希望继续深入研究物业管理问题,合情合理确定各方的利益。
如果住房制度改革实现这样六个方面的改革,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就会比较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就不会出现偏热、过热、紧缩、萎缩等等这样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至少波动很小。这些情况从我的观点来讲,实现这些改革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这绝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作为政府来讲怎样认真研究解决好这些问题,统一研究解决好这些问题,非常重要。我认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宏观调控,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才能比较全面的合理解决,我想今天借这个机会把一些个人观点向大家做一个报告,谢谢!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