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规划委前天下发相关文件,文件中明确:层高大于4.9米的房屋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报道说,这让开发商“变卖平方米为卖立方米”的设想成为黄粱一梦。
卖房从平方米转为立方米是开发商想出的应对九部委日前出台的房产新政的办法,该政策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而后的建设部165号文件更是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让想盖大房子赚银子的开发商望文兴叹,但这两个新规定出台后,开发商也有了对策,那就是将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成5.8米层高,预留装修跃层空间,使小户型产权房实际可以双倍的价格“1变2”,从而享有大户型功能空间,并合理规避掉各种税费。
前天,北京市规划委在网站上下发并开始执行的《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将开发商的美梦化作了泡影。该文件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认为,这个新规定除了杜绝开发商“挑高层高变相建大户型”外,也符合国家一再强调的“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同时还能规避北京楼市因“挑高层高”的做法而带来的问题。 (梁琦 余美英)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