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股股东(含高管股)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5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账日为2006年7月26日。
    5.定向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06年7月26日。
    6.2006年7月26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2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
通,股票简称由“吉电股份”变更为“G 吉 电”。
    8.2006年7月26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
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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