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1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2006年7月24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6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2006年7月25日开始将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拟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中的34家进行初步询价,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4家、证券公司4家、财务公司2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保险公司2家,初步询价将于2006年7月28日结束。
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