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壹年期8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将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沧大桥西岸4号
    法定代表人:洪鹤翔
    经营范围: 1、预制商品混凝土二级、2、混凝土构件预制;3、从事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4、电器机械及器材的批发、零售及维修;5、仓储;6、涂料施工;7、土石方工程;8、园林绿化;9、提供内部劳务服务;10、架子(含毛竹、钢管)、防水堵漏、模板、钢筋、混凝土专项工程施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686.44万元、负债总额9807.04万元、净资产8879.40万元、净利润833.5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降低采购成本和资金成本,从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看,该公司的支付风险和按期兑付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7800万元,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