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游相华先生、施欣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故委托独立董事邵哲平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加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本公司拟对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坏帐准备计提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即由原来的“帐龄在一年以内应收帐款不计提坏帐准备”修改为“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应收帐款不计提坏帐准备,七个月至一年期的应收帐款采用2%的比例计提”。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预计对本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数为-14.25万元。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