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证监公司字[2006]149号《关于同意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文件批复豁免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控制7,901.83万股公司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已于200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布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请广大投资者继续关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