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公共财政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努力方向和目标。公共财政说到底是要妥善解决财政如何促进经济中长期持续较快平稳发展问题。在此需要强调两点: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公共财政责无旁贷,大有可为,但不可能“包打天下”。 公共财政必须在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弥补市场缺陷和不足。二是公共财政所促进的经济增长应当是公平的、可持续的增长,应克服以往重基础设施等“硬件”投入,轻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等“软件”投入的倾向。
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重点应当是劳动力市场的培育、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在劳动力市场培育方面,公共财政应支持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特别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城市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服务。
当前,中国投资率(国内资本形成/GDP)从2001年的38%提高到2005年的46%,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20多个百分点,而同期国民储蓄率从40%上升到接近50%。投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不利于经济自主、协调与持续发展。财政在刺激消费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调节收入分配,增加居民即期消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善消费预期。
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公共财政大有可为。一是大力增加财政科技投入,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二是充分利用财税扶持措施和政府采购政策,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环境。三是积极支持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对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创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公共财政应从以下方面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制定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具体包括:推动理顺资源价格,建立合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矿产权有偿取得制度;逐步加大对清洁生产、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运用有关财税政策措施,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此外,应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支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为突破口,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及其监督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但财政改革和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如公共财政体制尚需完善,财政风险不容忽视,国有经济资源仍待充分利用,通过公共财政推动制度创新亟需有效途径等。
(该文根据楼继伟6月27日在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