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收购项目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盐城市商业房产项目议案,并经2005年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4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盐城玉源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盐城玉源将其拥有的盐城市招商场五号楼房屋建筑物16659.56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9564.10平方米转让给本公司。根据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评报字(2004)第052号评估报告为定价原则,购买上述资产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8435万元为交易价格。
    该项目所在地在江苏省盐城市海龙路与振兴路交口处商业中心,当时该项目原有租户已大部分清退,现有租户正在清理,转让方盐城玉源承诺于2004年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搬迁补偿费全部由转让方承担。本公司收购盐城招商场五号楼后,计划投资150万元左右,将对该商场重新进行装修及定位,拟采取部分招租、部分自营的方式进行经营,预计在2005年4月试营业、6月正式以外营业,年收益约为500万元。
    本公司与盐城玉源置业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收购项目的资金情况
    该项目本公司共支付转让价款8435万元,其中2004年12月本公司支付了4200万元,2004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思源有机农业有限公司支付了635万元;2005年1月本公司支付了3600万元。上述资金反应在公司财务报表预付帐款—盐城玉源置业有限公司科目中。
    三、收购项目当前情况
    本公司在办理该项资产收购事宜的过程中,于去年上半年因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及华夏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纠纷,该资产被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导致该资产目前仍未过户到本公司,也无法进行装修、招租等工作。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解决办法
    因公司债务纠纷,导致该项目无法实施,目前未产生预期收益。公司拟与盐城玉源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取消该项资产买卖合同,收回相应权益,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该项目的处境,建议公司退出该项目,收回权益,以保证公司其它项目尽快投产,产生效益。
    特此公告
     玉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