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一位发言人表示,不能直接把商品房价格纳入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因为商品住宅是一个很特殊的商品,它既具有消费功能,而更多地具有投资功能。因此,商品房价格不能纳入居民消费价格。
该人士此言一出,立即引起网上一片哗然。 就目前网民的反应来看,对此“买房投资论”,反对者占到绝大多数。一位网友批驳道:“以此类推,培养孩子也是‘一个很特殊的过程’,它‘既具有消费功能,而更多的又具有投资功能’,所以孩子教育的投入,也不能算在消费的范畴;吃饭和穿衣都是如此……悖论呀!”
我们善意地相信这位官员说此话是出于对学术的尊重,态度也是客观的,而且分析起来也并非毫无道理。其一,芸芸买房者中,意在投资者数量确实可观;其二,很多商品本身就兼具消费和投资两种功能,而且这两种功能相互交织、很难分辨。
然而,尽管如此,笔者依然认为,作为一位新闻发言人,在涉及如此敏感的话题时,表态应该更慎重、更多地考虑国情和民意。不错,不少人确实是为了投资而拿闲钱买房,但绝大多数还是犹犹豫豫地掏血汗钱的普通人。现在你突然告诉他们:“你们买房其实‘更多地’是为了投资。”恐怕很多人接受不了。而且,即使大多数普通人辛辛苦苦买下的小窝确实“兼具投资功能”,但这种投资,一则变现遥遥无期,二则不可能变现,三则,房屋这类商品,在今日中国消费弹性系数极小,要保证基本的生活质量,首先要有自己的房子,因此如果真要挖出其“投资”的潜在属性,那也纯属无奈。而当一个人在数年、数十年间,将几乎所有的积蓄用于这种排他性的巨额“消费”时,你能说它“更多的是具有投资功能”、“商品房价格不能纳入居民消费价格”吗?
我想,此言之所以触发舆论强烈不满,就在于它武断地将一个通用理论不分青红皂白地套在了一个敏感而复杂的大众话题上。可见,但凡涉及民生的问题,不仅要有百姓视角,更要以人为本,而不是仅仅以理论为本、以数字为本。 (责任编辑:田瑛) |